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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來的自己,一定要跟以前一樣瘋狂
文◎黃威融

即將來到的是2007年底,若換算成實際歲數,是所謂的40大關。面對未來需要何等巨大勇氣,遠望許多仍在等待自己實現的狂想,且容我先回頭整理自己做過的荒唐種種。

 

10年前的1998年秋天,我和四位好友(首先是這兩年終於出版個人文字作品《地下鄉愁藍調》的馬世芳,流浪過好幾家大大小小出版社的陳光達,台灣當代最執迷不悟、最不理會好友相勸、還是要當藝術家的姚瑞中,以及昔日長髮飄逸、今日西裝筆挺的安通國際故事紀事團隊創意總監許允斌)幹了一件有意思極了的事──合力創作《在台北生存的一百個理由》(大塊文化出版)。當時的我們基本上是用「出清存貨才能告別青春期」的瘋狂態度,挑戰當時出版環境習以為常的工作模式,採用幾近毀滅友誼的吐槽批鬥,完成了一本後來十年最多陌生人認識我們的方式(至少我個人是這樣,他們多半會先對我說你就是寫100理由那本書的作者對吧,接著會牽強提到你那本旅行書好像也很不錯,喔那你現在在做什麼,編雜誌?哪一本?是喔……)

 

那是決定性的一役,我高度相信10年前這本創作合輯,把我40歲前的好運全部用盡,也讓我們五個人了解:像這樣太浪漫的事,可能一輩子只會有機會作一次。

 

2006年下半,因緣際會一百理由該書有機會再版,大塊文化(感謝郝先生廖公和其他幾位一直在大塊奮鬥的好朋友)很熱情地邀請我們五個人分別寫一段再版序言,我的部份最後一段是這樣寫的:

 

30歲那年,習慣橫衝直撞的我和此生難得的四位好友共同成就了這本創作,如今回頭看來,這是那段時日最不讓自己臉紅的一件事了。更重要的,是多年後當我們偶爾相聚,儘管菸酒小菜總量大減,各自新增的家人讓我們每個人隨時自我提醒別混太晚,1998年我們在羅斯福路五段地下室(大塊前址)每次開會討論那些激烈吐槽對方的言語,依舊仍在……

 

如今的我,最渴望的也許竟然是趕快變老,想看看要是就做現在這樣的苦差事一路下去,1020年之後會發生什麼事。我曾和現任台灣《GQ》雜誌總編輯杜祖業說,你一定要就這樣編下去,媽的,你編的雜誌大概是台灣地區編輯水平最高的一本,你一定要繼續編下去,別想去什麼北京上海當大頭或者跨界去某時尚名牌當超級顧問,我希望你50幾歲60幾歲的時候就算頭髮變很白、腰圍變很粗、開始戴老花眼鏡,你還是在做你現在正在做的事。就好像滾石合唱團那幾個老傢伙,到70歲還是穿著緊身牛仔褲畫著濃妝在世界各地巡迴舞台上活蹦亂跳(你若一定要說他們在削錢我也無話可說,但你難道讀不出其他更有興味的訊息嗎),即使他們唱的還是6070年代那幾首最招牌的歌,我覺得一輩子能夠持續做自己最喜歡的事,而且不管別人的看法就是悶著頭做,就是這世上最幸福的人。

 

至於我本人,近幾年我總是這麼跟新朋友這麼介紹自己:大學時期編校園刊物讓我走上不歸路,出社會後前5年做廣告,中間5年當「暢銷作家」,最近5年則是編雜誌。而我最大的盼望,很簡單,就是這麼幹下去。我何其有幸,10年前和四位好友幹了一票,如今的我身邊又有一群對影像創作、美術編排具有高度才華和熱情的夥伴們(Shopping Design的姐妹兄弟),如果能夠撐下去,我們先這麼彼此約定,不管這個社會如何,我們一定要一路搞下去。

原文出處:http://www.books.com.tw/activity/2007/11/futureme/letter_5.html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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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osquitoy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